常见家事

父母离婚,子女需要给付赡养费吗

按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,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。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,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。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抚养,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。所以离异不能成为拒绝赡养父或母的理由。

子女以父母离婚为由拒绝赡养父母中的一方,父母可以向法院主张权利,经查实法院将会判决子女积极支付赡养费。

子女作为赡养人,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、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,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。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,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。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,精神慰藉,生活照料等。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,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,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;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,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。


       赡养义务的免除条件是:


1.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、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;
2.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,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;

3.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。


       子女往往会因为以下几种情况而且拒绝赡养父母:|

1、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没有经济收入,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的不能拒绝履行赡养义务;

2、不能以父母因客观原因不抚养自己而推脱赡养责任;

3、父母取消子女对财产的继承权的,子女仍需负担赡养义务;

4、子女不能通过声明放弃财产继承而不承担赡养义务;

5、父母再婚的,子女不能拒绝赡养老人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七条 

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,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,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。
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,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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